第110章 虎跃龙腾之地_背尸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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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0章 虎跃龙腾之地

  “太爷?!”常小旗欣喜若狂,急忙奔向他。

  到了近前看的真切,果然就是常胜,常小旗道:“太爷,你是怎么躲过那块巨石的!”

  他在山坡上看的真真切切,当时常胜的位置,是不可能躲开那块巨石的,因为那块石头太大了,真的是天崩地裂之时,似乎要将整个峡谷都给碾压而过,肉身凡胎之辈哪能敌得过这等大自然之力。

  常胜道:“巨石即将砸中我的时候,我看准巨石上的一个缝隙,更是找准了缝隙的落点,拉着老金躲了进去,所以幸免于难。”

  “谢天谢地,我就知道太爷一身本事不是白给!太爷就是个传奇!”

  常胜却摇了摇头,叹道:“可惜老金刚才被轧断了一只手,整个手掌都被压成了肉末,接不上了。”

  “我用秘药帮他止血止痛,碎肉暂时帮他切掉了,伤口虽然是包扎好了,但我想连夜把老金送回去。”

  常小旗道:“也行,老金再跟着我们,会有生命危险的。”

  几人出来寻找武悼天王墓,不但是吃的带的很充沛,医药品急救包也是必备的,常胜活了一百多年,可以说没有他不懂的东西,他已经在短暂时间内为老金做完了手术,虽然过程可能简陋了点,但能保命。

  上到山坡上的时候,常小旗问:“太爷,那个雇佣兵,会不会已经死在里边了?”

  常胜回头看了一眼全被巨石压扁的帐篷,点点头道:“十有八九已经被压成肉沫了。”

  几人在山上挨到天亮,天刚蒙蒙亮时,常胜叫醒还在睡梦中的老金,小声问:“老金,我送你回去吧?”

  老金脸色发白,嘴唇颜色很淡,像是有些失血过多,身体虚弱的样子,他眯着眼,摇了摇头,从嗓子眼里挤出一句话,“回不去了。”

  “从我被扔到月台上的那一刻,我这一生就回不去了。”

  老金的话,深深的刺痛了常小旗,如果不是实在找不来一分钱,如果不是已经家徒四壁,举债连连,谁也不愿意这么抛弃自己的亲生骨肉。可当自己都活不下去的时候,或许就真的没那么多的选择了。

  常小旗从兜里掏出二叔给的金卡,道:“老金你拿着,这里边有多少钱我也不知道,反正你就可劲花,咱前半生没享受过的,后半生咱享受个遍,人活一辈子,不就图个安逸吗?”

  老金笑了,另一只手摸了摸常小旗的脑门,“我当年要是有十块钱,我就能买下那块手表,我也就能娶到那个姑娘,虽然别人觉得她不漂亮,但我觉得她是最漂亮的女人,可惜啊,那会我连十块钱都没有。”

  “我这一生错过太多,在我幼年的时候,我的人生就被撕裂,你们喜欢的东西,或许不是我的追求,金钱对我毫无意义,胜哥,你是我见过最了不起的人,你说我这一生,要是能像你那么潇洒就好了。”

  常胜活成了男人心中想要的样子,同样的,老金也羡慕常胜的传奇一生,但舞台上有主角,就必须有配角,更有无数个观众,他穷其一生也只是角落里的一名观众。

  他已经无欲无求了。

  两人理解老金的境界,他回到家依旧是整天面对着自己的小院子,那两头猪,那几只鸭发呆,他过了那个懵懂的,冲动的,有责任感的年纪,他早就死了。

  “胜哥,我这手没事,不就断一只手吗,这算什么,我跟你们继续走吧,走完这一遭。”老金坚持着要坐起来,常胜搀扶着他的后背,让他坐直。

  他笑道:“我这一生也想追随一个潇洒的大哥,就像上海滩一样,我不羡慕许文强,反而很羡慕丁力,我希望有一个许文强一样的大哥带着我,许多年前,胜哥你临走的那一天,我很想说出那句话,可我知道,我没本事,我跟着胜哥,反而会拖累胜哥。”

  十几年前,正是上海滩播出最热的时候,常胜在老金的心里,或许就像许文强一样。

  “你当年错过了最爱的姑娘,又忍住了没说出口的那句话,老金,你做的不对,不是我常胜放马后炮,如果当年你说出口了,我会带你走的。”

  老金眯眯眼,虚弱道:“现在也不晚啊。”

  “好!那我们就一起走完这一遭!”

  常胜把躲在另一处的铁山带了回来,他的身体本来就没有什么温度,经过暴雨的冲刷,反而没什么事,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。

  四人聚齐之后,铁山问:“那个人呢?”3333xiashu常小旗望了一眼山谷中被巨石碾压过的帐篷营地,叹道:“可能没了吧。”

  眼看天色蒙蒙亮,常小旗道:“太爷,老金身负重伤,寻找天王山之事,不宜久拖,要不现在就动身吧?老金要是行动不便的话,我背着他。”

  老金立马打断道:“别,我这身子骨,强着呢,手断又不是脚断,没事,我能走。”

  常胜朝着周围看了一眼,但见暴雨过后,峡谷之中充斥着浓浓的雾气,他小声道:“铁山,你留在这里,守着老金,我跟小旗下去一趟,你们就在这,哪都不要去。”

  “行。”

  两人顺着山坡来到峡谷,峡谷里一片蛤蟆的叫声,雾气有些浓,走得近些,才能看到峡谷中的树木,可视距离顶多十五米,昨晚暴雨之大,以至于到了此刻峡谷中的水还未流干,水深到膝盖的位置。

  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峡谷里,常小旗不解道:“太爷,这不是古战场吗?为啥不带着铁山老金一块走?想把他俩扔在那吗?”

  常胜道:“不是,我带你去寻找那块巨石。”

  “找它干什么?”

  常胜道:“现在雾气太大,你看不清,如果没有雾气的话,咱们这个位置,应该能看到被雷电劈开的山峰,那是一座凸起的巨石,远处看,就像半截棺材伸了出来,你真以为雷电劈在那个位置是巧合吗?”

  “太爷,我实在不懂什么意思,你就明说吧。”

  常胜道:“等候天亮之前,我曾回想葬经之中的记载,当时咱们路过那片山坡的时候,我就觉得眼熟,只不过临近傍晚,着急赶路,我也就没有过多停留。但现在想来,那就是葬经之中说过的,龙腾虎跃,点睛之笔。”

  “龙腾虎跃,点睛之笔?”常小旗挠挠头,“不太懂。”

  “所谓龙腾虎跃,并不是说的动作,而是暗指龙腾虎跃之时,身躯的至高点。龙腾时的至高点是腰部位置,因为龙盘踞在天上,像蛇一样飞舞,它的腰会上下起伏,但不管保持什么动作,最高的位置永远在腰部。”

  “而虎跃,老虎跳起来之后,最高的位置在哪里?不是额头,而是后颈。虎跃之后为了快速锁定捕捉猎物,它的脑袋一定是略微向下,双眼瞄准猎物的,故而它的后颈,也可以理解成肩膀位置,才是最高的。”

  “你想想那座山头,被劈开巨石的位置,是那座山坡的最高位置吗?”

  常小旗想了想,说:“不是,那是我们翻过山巅之后,往下走的时候才路过巨石区域。”

  “那就对了,这一片山川相连,有一条小龙脉,那位置居于龙腰。加之虎跃之势,巨石盘踞在肩膀位置,在风水学上,就正对龙腾虎跃,点睛之笔。”

  “可这点睛之笔又不能像店铺开张那样,点龙眼,画虎睛,显然这条山川的气势还不够,毕竟只是一条小龙脉而已,所以这关键的一点,就点在了身体的至高处,而非点在眼睛上。”

  常小旗听懂了,问道:“那这龙腾虎跃点睛之笔的风水穴,适合埋人吗?”

  常胜大手一挥,道:“那还用说,多少人都想找到这种风水宝穴,埋在这里边的人,据说是能够复活的。”

  “我去!”常小旗颇为惊讶,“说活的久一点我信,要说复活,有点扯淡了吧?”

  “按照风水学说,埋在此穴中人,保不了后人的大富大贵,故而相中此穴者,皆为无后之人,但古人的思想观念里,不孝有三无后为大,一个正常男人,谁不愿意去生育孩子呢?所以,你懂了吗?”

  说到这,画风突然一变,把问题扔给了常小旗。

  不过这个倒不难,常小旗说:“也就是说,相中这种宝穴的,大多都是太监吧?”

  “对!”

  “太监无后,贪恋复活,便寻找此种宝穴,而具体什么时候复活,其实也在这宝穴的称呼里边了。就是要在龙腾虎跃之时,地脉龙气真正动起来的时候,此宝穴中埋葬的人便会复活。而什么时候龙腾虎跃,山气动荡,那就无人知晓了。”

  “我猜测应该是小规模的地震,或者大量的暴雨冲刷峡谷,以至于动了龙脉,故而会引发龙腾虎跃之气,使得埋藏在巨石中的太监复活。但在复活之时,天降雷电,劈开巨石,其实就是劈开了太监的棺材,棺材断裂,他吸不到地气,也就不存在复活之说了。当然这都是我自己的猜测,具体情况,咱们还得找到那块巨石,以便查验。”

  “太爷你看!”常小旗忽地伸手,指向峡谷深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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