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0章 黑白世界_背尸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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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0章 黑白世界

  常胜道:“老子这些年都是白混的?闲的没事带着跑了上千公里来盗墓?我只是提前查看过了,那墓穴中埋有我们这次行动所需要的东西,所以拿出来借用一下。”

  常小旗小声嘀咕道:“那不还是盗墓嘛。”

  不得不说,常胜这个上世纪的老人,开起这个时代的汽车也是丝毫不含糊,水平一流,两人离开了郊区,七拐八绕的进了一个乡下小村子,这小山村人口不多,估计也就百十来户。

  凌晨,村子里没有任何灯光,所有人都在梦乡之中,汽车的大灯照射而去,贯穿整个村子,原本耷拉着耳朵睡觉的土狗也瞬间支棱起耳朵,狂吠几声。

  绕到村子的另一头,常胜停下了汽车,在一座土墙外驻足。

  这是一座略显简陋的农家院,院墙上挂着一串串干辣椒,院子里有一口水井,散养了一些鸡,一只不大的黄狗看见两人,瞬间警觉了起来,蹲在木板扎成的大门前,紧紧的盯着两人。

  常胜站在木门前,轻喊一声:“老金。”

  “老金?!”

  不多时,听到瓦房内传来咔啪一声,还是那种手拉灯泡开关,窗户内顿时显出一片昏黄的灯光,一阵咳嗽声后,接着就是拖鞋摩擦泥地的声响,常胜的目光看向了两扇房门,嘎吱一声,房门从内部拉开。

  一个头发散乱,迷蒙着眼的老头,嘴里叼着一支刚点燃的香烟,揉揉睡眼,往门口看。伸着脑袋看了半天,这才一睁眼走了过来。

  “你们谁啊?”他披着一件破旧的西装外套,下半身只穿着秋裤,走路有些摇摇摆摆,站在门口问道。

  常胜道:“你仔细想想,我是谁。”

  老金抠了抠眼角,站在门板后仔细看,半晌才疑惑道:“胜哥?”

  “胜哥,是你吗?”老金拉开木门,拉着常胜往里屋走,想借助灯泡的光芒看清来人。

  常胜点点头,“是我,我们有二三十年没见过了吧?”

  老金的眼珠子都差点掉在地上,他捏走嘴里的香烟,盯着常胜看了半天,惊叹道:“胜哥,你怎么跟以前一样,一点都没老啊。”

  常胜笑笑,道:“护肤品用的多。”

  “哎呀,你们城里人啊就是讲究,那洗个脸都得半小时,还得抹这个油,擦那个粉的,看起来就是好看呀。”老金热情的搬来凳子,从暖水瓶里倒了两碗不太热的茶水,对常小旗笑道:“小伙子,坐,坐。”

  两人坐定后,老金从兜里掏出烟卷给两人递上,常胜将下车时提着的袋子递给老金,笑道:“知道你喜欢这口,来的时候特意给你备上了,抽这个吧。”

  老金看见了好烟,笑的一口黄牙全露在外边了,眼角都眯成了一条线,但常小旗也就是这个时候才发现,这个老金跟正常人不太一样。

  他的眼睛,有异状。

  常胜与老金聊起以前的过往,常小旗则是紧盯老金的眼珠子,这才发现老金异于常人的地方,是他长了一双蓝色的眼睛。

  要说这个不奇怪,外国人蓝眼睛多的是,可中国人要是生出一双蓝色的眼珠子,除去血缘遗传之外,那就只能说明基因突变。

  见常小旗一直盯着老金的眼珠子看,老金笑道:“这小伙子是胜哥的儿子吗?”

  常胜笑道:“干儿子。”

  “哎呀,这小伙子真精神啊!”老金夸赞道。常小旗笑着点点头,算是回敬。

  常胜道:“不明白老金的眼睛为何是这颜色?”

  常小旗哑然,他不知道常胜会这么直接的,当着老金的面说出来。反观老金哈哈一笑并无生气的样子,只是点上一支烟,一口接一口的抽。

  常胜道:“让你金叔给你讲讲。”

  老金笑道:“嗨,都过去的事了,不过小孩子想听,我就讲给你听呗。”

  他起身去把院子里的门关好,又翻箱倒柜的找出了一个破旧的电暖扇,插上电都没反应的那种,不停的拍着暖山头,拍来拍去也不见好,嘴里嘀咕着,“不对啊,电视机不出人的时候,拍两下就好了,这东西咋不行了。”

  电器类的东西是越放越容易出问题,常胜道:“不用那东西了,现在还不算冷。”90看看90kankanxs老金笑道:“你看我这记性,忘了,我是有这个毛病,所以常年备着,你们要是觉得冷,我给你们拿毛毯。”

  说着,老金重新坐了下来,道:“我并不是生在这里的,我小时候跟着我爹娘离开老家去治病,就治我这眼珠子,跑遍了很多地方,花了很多钱,也看了很多医生,都没辙,后来也就不治了呗。”

  “家里本来就没钱,穷人嘛,都是找亲戚借点,这钱很快花光了,眼睛也没治好,他们都说我是猫妖转世,没有小孩子敢跟我玩,他们经常骂我,再后来,我爹妈就不要我了呗。”

  常小旗愣道:“啥?”

  “我爹娘把我扔了。”老金面无表情,像是在说着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,道:“那一次去看完中医,那医生说这病没得治,花再多钱也没用,如果愿意试试,就开点中药让我回去喝一下,不保证有效。我爹娘想了想,也可能是手里真没钱了吧,就没买药。”

  老金又抽了一大口烟,继续说:“离开中药铺的时候,我们走路去火车站,我觉得那一趟路程好远啊,半路上我又看见了冰糖葫芦,就那种用青苹果做的,很甜,我小时候很喜欢吃,但一年到头也吃不了一次,那天我娘问我想不想吃,我点了点头。”

  “我娘给我买了一个,然后告诉我,让我坐在火车站等他们,他们回家拿钱,给我买药治病,我坐在月台上,看着他们上了火车,火车开动的时候,我娘把脑袋伸出来看着我一直哭,后来有一只手拉着她的脖子,把她拉回了车厢里边,我想,那应该是我爸爸的手吧。”

  “火车走了,我还在月台上坐着,一直坐到天黑,这期间有很多火车进站,也有很多火车离开,我看好多人在离别的时候都在拥抱,我忽然想起我娘在上车之前也一直抱着我,是我爸把我放在月台上的。”

  “我就坐在那里等,看着火车进站的方向,再没看见过我的爹娘。”

  常小旗心里一阵唏嘘,老金却笑了笑,像是在诉说一件别人的事。

  “我就留在这个城市了,一个人漂泊,也娶不下媳妇,就一直混呗,能活着就活着,直到有一天我遇上了胜哥。”

  老金看了一眼常胜,感激道:“那天晚上下着大雨,胜哥见我家还亮着烛光,就想来借宿一晚,当时胜哥看到我的眼睛,也是惊讶,问我是不是归国华侨。”

  “哈哈哈,我说我算个屁呀,还华侨呢,比叫花子强一点点而已。”说到这,老金的脸上满是笑意,常胜也跟着笑了。

  “胜哥用银针插了我的穴道,帮我把脉,最后我才知道我这眼珠子不是天生的,形成这样的眼珠子是有原因的,具体原因,我也说不清,还是让胜哥讲给你听吧。”

  常胜接过话茬,道:“老金在很小的时候,在他自己都没记忆力的时候,他的眼珠子一定是被野猫舔过,只不过连他的父母都不知道,我本人也不敢确定就是野猫舔的,但一定是遇见过什么有灵性的动物,我封其眼睛周围穴道,他却依旧看清一切,这就不是一双普通的人眼了。”

  常小旗听的很是兴奋,一句话都不敢插。常胜道:“这定是一个已经孕育出灵性的动物,在临死之前把自己的气,给了还是婴儿的老金,所以老金的眼珠子发生了异变。”

  “原来是这样?”常小旗道:“比如说一只快要成精的黄皮子,在临死的时候不想死,或者它不想失去自己这一身本事,正巧遇上了还是婴儿的老金,就舔了老金的眼珠子,把自己的意识或者本事,留在了老金的身上?”

  “对!”常胜点头道:“就是这么个意思了,野史中记载,晋朝时期有个人,可闻土味而找到埋藏土地里的财宝,鼻子比狗的还灵敏,这与扶乩类似,但又与扶乩不同,且古往今来例子极少,故而世人所不知,都以为老金这是得了一种怪病。”

  “原来如此。”

  常胜又说:“不过严格来讲,老金这还就算是一种怪病,因为老金的眼界里,跟我们看到的事物是完全不一样的。”

  常小旗不懂,常胜从兜里掏出一个打火机,大红色的中华包装,那是买中华烟送的火机,他问道:“老金,这是啥颜色?”

  “灰色。”

  常小旗以为老金是色盲,就拿出自己的蓝色打火机,问:“这是啥颜色?”

  “灰色啊。”

  常小旗指着自己的白色运动鞋,“这个呢?”

  “还是灰色啊。”

  常小旗瞠目结舌,常胜道:“这一点也是我后来才发现的,老金的眼珠子,确实不是人眼,我猜测他眼中的世界,可能与蛇眼类似,所有物体都是灰色的,不像人类那样可以分辨五颜六色。”

  或许这就是老金站在房门口,盯着他们看了大半天才认出来的原因吧。

  “在老金眼里,红色,绿色,蓝色,都是灰色,他只知道这一种颜色,在他的认知里,根本就不知道颜色是什么意思,他看到的世界,就像老式相机里的黑白底片!而这一次我们寻找天王山和万人剑,要的就是老金这种本事!”

  常小旗恍然大悟!

  老金问道:“胜哥,这次需要我怎么帮你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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