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共妻守则一_一妻四夫手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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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共妻守则一

  ——作者有话要说:

  修改一下,女主第一章没见过老二瑾衣,是老大救了她。(123言情小说12net)

  共妻,你们懂吗?

  这个原来的存稿,突然想起来,睡不着就了……yy之作,别笑哈!hrsize=1/

  非正文

  水笙醒过来的时候,现自己仍在这个陌生的世界,照顾她的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,她还是听不懂这里的语言,感觉自己又聋又哑,无助得想哭。

  穿越前她刚夭折了初恋又出了车祸,飞起来的瞬间水笙觉得自己就像是掉进了水里,而再次张开眼睛,自己就躺在了山谷里。

  这绝对是不科学的,没等她想通,就有一个男人闯入了水笙的视线,他穿着具有明显的古代特征的衣衫,手中甚至还拿着弓箭,这么远古的装备,叫她又惊又吓,而她本人,就卡在大树枝杈当中,披头散的上下不得,浑身是伤。

  很显然,男人看见了她,他先是怔了一下,很快就打算视而不见……

  水笙急忙呼救:“救命!救命!”

  然后他停了下来,站在树下看了她半晌,才给人直接背回了家里。

  很快,水笙就现自己听不懂这里的语言,他们自然也听不懂她的话,她只能比比划划地诉说着自己是怎么来的,当然,他们可能仍然没懂。

  说起他们,水笙其实有点好奇,这个家里好像只有男人,没有女人,这个认知一度让她有点害怕,但是很快就被人家的无视而放下心来。

  她每天养伤,吃好的穿好的,当然也偶尔帮忙做些家事,每每睡着都梦想着醒来就是一场梦,自己仍是拿手机用电脑的二十一世界大好女教师,很可惜,这才是一个梦……

  事实上,这个家里的四兄弟比她更纠结。

  这个朝代是架空的金元,这个小县城也在边远山区,刚刚是小康状态,当地风俗就是共妻,一般女孩嫁人之前都要看对方的家境,得确定能养活一大家子娘家人才为准。白家早年也曾风光一时,可自从她们的娘一口气生了四个儿子开始,他们的三个爹就散了心,没办法,这是个重女轻男的世界,这是个男多女少的世界,就是个没有女人不行的世界。也不知怎么的,生意开始下滑,日子就散了心一样,逐渐没落起来。

  一直到兄弟们长大才又好了些,如今白瑾玉二十七岁,白瑾衣二十三岁,白瑾塘十七岁,而白瑾米,这个随便起了名字的小子,仅仅只有十岁。

  他家的情况很特殊,原来的三个爹为了后继有女,重新地一起娶了个寡妇,并且带去了大部分家产,而他们的娘,则一病不起。

  她心心念念的就是给儿子们娶个媳妇儿,还叫人去媒门里排了号,结果小小县城,都知道白家的家产被三个爹带走了,有些附和条件的都望而怯之。当然最重要的是,一般女孩家里有男孩的,她们对男方要求里通常都有这么一条,那就是换亲。

  白家兄弟没有姐妹,当然不识最佳的夫婿人选,所以一时也没有适合的人。

  结果白夫人的病就越的重了起来,娶媳妇就成了头等大事。老大白瑾玉根本不想成亲,他无处下手也是心烦,正是骑马去郊外打猎,才这般救了水笙。刚开始这女人挂在树上一动不动,他还以为是具死尸,怕惹麻烦就没搭理。后来出声音,才给人救了回来。

  家里正好缺女人,但是他们没想到这人说的什么他们也听不懂,她就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一样,这让他们很头疼。

  当然,本来就是想弄一个女人做戏给娘看,这下,其实也是机缘巧合。

  于是,这个看起来只有十七八事实上满二十的女人留了下来……

  于是,白家多了个未婚妻,传闻她是聋哑人……

  于是,水笙稀里糊涂的,也就有了个夫家……

  正文

  水笙偷眼看着窗外树上的小鸟,手中的笔已经是在无意识的图画了,突然啪的一声一扇子打在头上,她捂着额头,愤怒地瞪着始作俑者。

  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,穿着华贵面目俊秀,他瞪着她撇着嘴嘲讽道:“本来就笨还老是走神,你什么时候能像个正常人?”

  当然,她只能听懂个别的字眼,但是看他那模样也猜得出来这小子说的什么话,水笙暗暗念了几句阿弥陀佛,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之类的,低头继续写她的生字。

  没错,您没看错,她在学写金元字体。

  而她的老师就是白家三子白瑾塘……

  身后忽然传来不屑地轻哼,可爱的俊小子白瑾米将写好了大字交给哥哥查看,然后用鄙视的目光看了看水笙的头顶,抱着书本先离开了。

  水笙知道他们都觉得自己是个怪人,她不喜欢盘头,不喜欢做任何的针线活,也不喜欢学他们的语言。

  当然,不学是不行的,要是连话都不会说不能沟通,那以后还怎么生存?

  白家救了她,她感恩戴德,觉得没有比他们更好的古代人了,所以打定主意只要他们不赶她走,她一定好吃好睡哦不,是知恩图报……

  这一个多月来,水笙利用现代人的脑袋也学了简单的字眼,白家老大多半时间不在家,老二出远门从未见过,老三对她横挑鼻子竖挑眼还总是带她去见他娘,当然她为了报答人家,服侍她老人家可是尽心尽力。

  只一样,这老太太看她的眼光就像是她碗里的肉,总叫人从温情中醒过来加上点警惕的色彩。

  她不知道自己能帮人家做什么,偶尔就去灶房帮忙做饭,结果白家上下都给惊动了,因为她差点烧了人家房子……

  从此,她就专心致致地学习,从简单的大字开始,誓死要脱离文盲的群体。

  可誓的时候很坚定,学习的时候就很苦逼,这金元体对于她来说全是难懂的符号,她的心情就是这样难懂的。

  她的名字都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表达出来的,不过写出来还蛮好看的。

  她又走神了,白瑾塘气不打一处来,他本来有大把的时间和好友们斗鸡斗牛斗蟋蟀,结果大哥推二哥,二哥不在家,就变成了他成天在府里陪着她认大字!

  他本来就不乐意教,她还不好好学,明明就是简单的字也扭曲得不像话,根本就是个笨蛋!

  “喂!水笙!”他敲了敲桌子:“快点写!小爷我还要出去玩呢!”

  “玩?”这个字水笙已经会说了,她一听这个字眼急忙欢呼起来,强烈要求也带她去,一着急就冒出了中国话。

  当然这听在白老三的*之类的,他难似乎感受到了她的雀跃,明白了她的意思,笑了笑,又很严肃地对她一个字一个字说道:“不带你去!”

  不字她也听得懂了,水笙摆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,拜托了又拜托,还再三表示自己不说话跟着他就行。

  白瑾塘有点犹豫了,今天大哥不在家,给她扔家里还真不放心。在金元,有了未婚妻那是值得骄傲的事,他偷偷瞥着水笙,其实她皮肤白白嫩嫩的,模样娇俏可爱的,带出去也绝对打眼……

  他再三的连说带比划叫她老老实实的跟着他,得到了水笙再三的保证,这才带着她出门了。

  这还是水笙第一次出门,她只是想得到更多的关于这个朝代的信息,平日里他们都不让她跟着,外面的世界一直吸引着她去看,去接触。

  跟她想的差不多,古典的小镇,就像古装电视里那样,她临出门之前特意穿了件新鲜的翠衫,白色的抹胸在其中掩映交错,罗裙下摆处全是鲜绿,头上应景似的别了跟绿色莹玉簪,远远的一看,肌如白玉,真真是葱心绿娇嫩小佳人一枚!

  白瑾塘还没到能理解女人一出门就爱打扮的年纪,他对此耽搁时间颇为有意见,两个人一直沿着街道向西大街走去,他说要去玩,其实是找昔日好友罗小天,不曾想刚路过雅馨酒楼,就碰见了会商的大哥白瑾玉。

  在水笙的眼里,他在白家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利,瑾玉平日也是不苟言笑,她打心眼里有点害怕,四目相对的那一刻,心里突突直跳。

  他站在酒楼的大门口正和友人话别,不经意间一搭眼,就瞧见了弟弟和水笙。

  水笙的嗓子里忽然冒出瑾玉的字眼,于是她为了表达自己不是什么都没学会就脆生生喊了声:“瑾玉!”

  这是白瑾塘教的,她念了好多次都觉得咬嘴。

  白瑾玉招手示意她俩人走到跟前,前面友人顿时好奇起来:“白兄,这位难道是……”

  “没错,”他看着这葱心绿突然有了一丝笑意:“这就是我的未婚妻,水笙。”

  “哦~”那人连忙抱拳看向水笙:“恭喜恭喜。”

  水笙只听懂了她的名字和我的两字,等那人走了,想着他奇怪的笑意,赶紧回头问瑾玉:“我的?说什么?”

  白瑾玉知道她没听懂,一笑了之。

  白瑾塘翻了个白眼,兄弟俩顿时交换了你怎么不好好教她我好好教她她也没学会的眼神。

  水笙看着兄弟俩,很想大声地告诉他们:“给我说中国话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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